1.護養院/安老/復康院舍/長者中心及家居護養服務 醫生、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巡迴支援導師、衛生服務助理員、個人護理員、助理員(清潔)、值班員、維修員、廚師及助廚。 2.機構服務/社區服務 人力資源主任、醫生及餐廳營運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