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第28期第二組之《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下稱“《公報》”)內的第42/202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以及按照四月十五日第93/96/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條及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茲公佈透過錄取考試方式,招考由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舉辦之第二十一屆警官/消防官/關務官培訓課程學員三十名,以填補治安警察局高級警長十四缺、消防局高級消防區長十缺及海關高級關務督察六缺。 以上開考詳情請查詢詳細通告: https://bo.dsaj.gov.mo/bo/ii/2026/28/avisosoficiais_cn.asp#esfsm 課程期間之薪俸點 (一) 根據第13/2021號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所指之附件四,就讀「第二十一屆警官/消防官/關務官培訓課程」的學員薪酬如下: (1) 第一年:薪俸點250; (2) 第二年:薪俸點270; (3) 第三年:薪俸點290; (4) 第四年:薪俸點310。 (二) 在實習期間,準警官/準消防官/準關務官收取相當於薪俸點340之報酬。 (三) 屬治安警察局本身編制、屬消防局本身編制或屬海關關員編制的學員,倘其薪俸點高於該課程同年級學員或在實習期之準警官/準消防官/準關務官之薪俸點時,收取其原薪俸。 報考方式及期限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公佈於《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由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六日早上九時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期間完成報名手續。